认为“金融是资金融通的行为及机制的总称,是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部门平等的产业,金融产业是指以经营金融商品和服务为手段,追求利润为目标,市场运作为基础的金融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的总称(冉光和,2004,P24)。“金融产业论”对金融的界定更多地涉及了金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机制和内在属性,强调了金融是经济系统的一个平等的组成部分,但其主要侧重于从产业角度进行论证,其作用机制还只是隐含在产业的概念之中。
认为金融是人类社会财富的索取权,是货币化的社会资财;是以货币形态表现的,具有“存量”形态的,既联系现在与过去,也联系现在与未来的金融存量投入、消耗过程及相应的体制转变;金融是一种资源,是有限的或稀缺的资源,是社会战略性资源(白钦先教授等,2000)。该定义为金融资源的配置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其只注意到了金融的静态意义,但忽视了金融过程和功能。
认为计划经济中,金融是计划工具,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是宏观调控手段,强调了金融的功能,却忽视了其作用的主动性和先导性。金融媒介论的金融概念则认为金融是媒介经济运行的虚拟系统,同样是注重了功能,却忽视了金融自身的独立性。这些定义均没有意识到金融“实际上是财产(Property)的借贷或财产的跨时(Intertemporal)交易活动”(江春,1999),“‘金融’就是信用转让”(汪丁丁,1997)。仅依此形式化的定义是难以把握农村金融的理论内涵,并进一步透视出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