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Finance、Finaunce)是市场主体利用金融工具将资金从资金盈余方流向资金稀缺方的经济活动。
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总称。主要指与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相关的各种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货币的发行、投放、流通和回笼;各种存款的吸收和提取;各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银行会计、出纳、转账、结算、保险、投资、信托、租赁、汇兑、贴现、抵押、证券买卖以及国际间的贸易和非贸易的结算、黄金白银买卖、输出、输入等。
金融是以货币本身为经营目的,通过货币融通使货币增值的经济活动,包括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投融资和以投资银行为中心的直接投融资两种形式。
宁波大学商学院熊德平教授在其国家社科基金研究报告《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与模式研究》【2005年6月通过验收鉴定,获优秀等级,并应邀以成果要报形式,呈党和国家领导人,引起高度重视和作重要批示,该成果2009年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该成果出版著作《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P66-80)】,以及论文《农村金融与农村金融发展:基于交易视角的概念重构》【《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年第2期,P8-13;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农业经济导刊》2007年12期,(P120-126)全文转载】中,为定义农村金融与农村金融发展,针对既有定义的缺陷,从重新定义金融概念入手,重新定义了农村金融与农村金融发展的概念,并基于该定义,形成了系统的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理论,构建了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与模式,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该概念及其基础上的成果,值得农村金融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和实际部门借鉴和思考。
进一步考察已有“金融”的定义,本研究发现,虽然,表述林林总总,重点各不相同,尚无一致认识,但归纳这些表述各异的“金融”概念便可发现,根据其视角和侧重点,大致可分为“资金融通论”、“金融资源论”、“金融产业论”、“金融工具论”、“金融媒介论”等几种类型,其中“资金融通论”在我国历史最为久远,影响最为深刻,词典、教科书中的金融定义基本来自于此,其他的主要观点主要集中在近几年的学术研究中,另外一些则基本上是在“资金融通论”基础上的延伸或扩展或有所侧重。